《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由陈瑞华撰写,是一部极具价值的学术演讲集,初版于2007年4月推出,后经修订完善,愈发凸显其深刻见解与重要意义。陈瑞华教授作为北大法学院的杰出学者,长期深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等领域,在法学研究方面成果丰硕,为本书奠定了深厚的专业基础。 书中收录了十一篇演讲实录,涵盖了法律入门知识、职业技能训练以及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从不同角度深入剖析了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对法律从业者、法学生以及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而言,均具有极高的启发性。 陈瑞华教授指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涵盖多个关键层面。其一,具备一套完整且独特的概念体系,诸如民法中的“法人”“自然人”,证据法里的“证据能力”“证明力”等,这些专业概念是法律人进行逻辑思考与案件分析的必备工具。其二,拥有独立的价值理念体系,法律规则并非孤立存在,其背后蕴含着基本原则、理念与价值标准,它们决定了法律规则的架构与发展方向,像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便是对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价值的彰显。其三,存在独特的逻辑推理方式,法律人通过严谨的逻辑推导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例如刑法中需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判定犯罪行为,这与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其四,在证据问题上有着特殊考量,法律人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以证据为基石构建案件事实。其五,包含独特的责任分配体系,在法律制裁方式等方面遵循特定规则。 在当今社会,法律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至关重要。《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不仅有助于法律初学者构建系统的法律思维,助力法律实务人士提升职业技能,还能为法学研究人员带来学术灵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具体法治》是贺卫方所著的法学著作,由法律出版社于2002年1月出版。该书聚焦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和丰富的案例,展现了作者对中国法治实践的深入思考。 书中强调法治应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实践中,而非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贺卫方通过对司法体制、法律职业、法律教育等多个方面的探讨,揭示了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在司法体制方面,作者关注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等核心议题,指出司法独立是实现法治的关键,只有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才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书中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现象,如审判委员会制度、错案追究制等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对于法律职业,贺卫方强调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性,认为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应具有共同的职业伦理和专业素养,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他还提及法官选任制度的改革,主张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培养和选拔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提升司法质量。 在法律教育领域,作者批判了当时中国法律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教育层次过多过杂、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方法缺乏实践等。他倡导法律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专业技能,在人文通才和专业人士间寻求平衡,为中国法治建设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 此外,书中还通过对一些具体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如孙志刚事件等,展现了法治理念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呼吁人们关注法治细节,推动中国法治的具体实践。 《具体法治》以其务实的研究视角和深刻的理论见解,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思考,对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关注法治发展的普通读者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有助于读者深入理解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路径和面临的挑战。
《西窗法雨》是中国政法大学刘星教授所著的法学随笔集,以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笔触,将西方法律文化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被誉为法律初学者的启蒙佳作。本书初版于1998年,历经多次修订再版,最新版于2022年推出精装修订本。全书以短小精悍的篇幅、幽默通俗的语言,通过讲述苏格拉底之死、辛普森案、水门事件等经典案例,剖析了西方法律体系中的契约精神、权利观念、司法独立等核心议题,同时暗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刻思考。 作者刘星曾任中山大学法学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学理论研究与普及。他以“西窗”喻指西方视角,以“法雨”象征法律智慧的浸润,通过“故事+法理”的叙事模式,将复杂的法学概念转化为易于理解的生活场景。例如,通过苏格拉底拒绝越狱的故事,阐释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借美国“扫雪案”探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书中案例多源自西方法律实践,却始终以中国读者为受众,引导读者在对比中反思本土法治问题。 本书的价值在于打破了法学著作的晦涩壁垒,以文学化的表达传递法理精髓,既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建立基础思维框架,也为非法学背景的读者提供了理解法律的桥梁。正如黄树森先生评价:“这是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经典论述与精彩片段 1. 法律的信仰 “苏格拉底选择饮毒而死,并非认同雅典法律的不公,而是认为随意破坏法律将导致社会秩序崩塌。对法律的信仰,始于对规则本身的敬畏,而非对其内容的绝对认同。” 2. 契约关系的本质 “西方社会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视为契约:民众让渡权利以换取保护,政府则需依约行事。若权力违背契约,民众有权推翻旧约、重建新秩序。” 3. 恶法的悖论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之争,折射出法律与正义的永恒张力。前者强调法律的道德内核,后者维护规则的稳定性。法治的困境在于,如何在二者间寻找平衡。” 4. 法律的目的高于条文 “当军用吉普车被禁止驶入公园时,法院未机械适用法条,而是追问立法本意——若车辆静止且承载历史意义,禁令的目的已无关污染,此时规则应让位于价值。” 5. 道德的法律强制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某些极端恶行(如欺诈孤寡老人)突破人性底线时,法律需超越条文,以强制力捍卫基本伦理。” 6. 司法独立的意义 “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而非‘之中’,是权力制衡的关键。唯有独立的司法,才能纠正政府的错误,防止公权力滥用。” 7. 陪审团的民主价值 “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其意义在于以常识判断弥补专业理性的局限。法律不应成为精英的专属,而需扎根于大众的朴素正义观。” 8. 死刑的存废之辩 “死刑可能助长人性的残忍,其威慑力亦存疑。刑罚的终极目标是预防犯罪,而非以暴制暴。” 9. 证据标准的差异 “辛普森刑事案的无罪判决与民事案的赔偿责任,揭示了刑事‘排除合理怀疑’与民事‘优势证据’的不同要求——前者关乎自由,后者涉及财产。” 10. 法治的根基 “选择法治,并非因其完美无缺,而是因其比人治更可靠。历史反复证明,人性的自觉难以恒常,制度的约束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11. 法律与社会的互动 “法律是社会的镜像,既反映现实,又塑造未来。西方契约精神的形成,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意识的觉醒密切相关。” 12. 中国法治的启示 “读《西窗法雨》,可见中国法治之路的艰难:我们既需借鉴西方经验,又需扎根本土实践。大智慧,终将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中诞生。” 本书以“法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律的智慧融入日常思考,是法学入门不可多得的枕边书。无论是初涉法律的新生,还是关注社会治理的公众,皆能从中获得思想的启迪与智识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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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由陈瑞华撰写,是一部极具价值的学术演讲集,初版于2007年4月推出,后经修订完善,愈发凸显其深刻见解与重要意义。陈瑞华教授作为北大法学院的杰出学者,长期深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等领域,在法学研究方面成果丰硕,为本书奠定了深厚的专业基础。 书中收录了十一篇演讲实录,涵盖了法律入门知识、职业技能训练以及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从不同角度深入剖析了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对法律从业者、法学生以及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而言,均具有极高的启发性。 陈瑞华教授指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涵盖多个关键层面。其一,具备一套完整且独特的概念体系,诸如民法中的“法人”“自然人”,证据法里的“证据能力”“证明力”等,这些专业概念是法律人进行逻辑思考与案件分析的必备工具。其二,拥有独立的价值理念体系,法律规则并非孤立存在,其背后蕴含着基本原则、理念与价值标准,它们决定了法律规则的架构与发展方向,像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便是对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价值的彰显。其三,存在独特的逻辑推理方式,法律人通过严谨的逻辑推导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例如刑法中需严格依据犯罪构成要件判定犯罪行为,这与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其四,在证据问题上有着特殊考量,法律人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真实性,以证据为基石构建案件事实。其五,包含独特的责任分配体系,在法律制裁方式等方面遵循特定规则。 在当今社会,法律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至关重要。《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不仅有助于法律初学者构建系统的法律思维,助力法律实务人士提升职业技能,还能为法学研究人员带来学术灵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